一、初試報名:
(一)時間:自114年4月11日(五)上午9時起至4月22日(二)下午4時止。
(二)方式:採網路線上登錄報名。請登入本校網頁首頁/線上行政/教師甄選專區,逐欄覈實填寫。本甄選初試不辦理報名資格審查,請務必詳閱本簡章報名方式及報名資格條件,並自行審慎檢核是否符合該報考科別應試資格。通過初試入選參加複試者,本校將辦理報名資格審查作業,屆時如不符合該報考科別應試資格者,即屬自始不具備應試資格,不得參加複試,所繳報名費不得申請退費。
(三)初試報名費及繳費方式:初試報名費新臺幣1,000元,應試人應於114年4月22日(二)下午4時前,至各地郵局或各金融機構匯款(匯款帳戶詳簡章),完成繳費(請勿以ATM轉帳,並注意銀行及郵局營業時間),恕不接受事後補繳報名費之程序;另既經完成繳費,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二、複試報名:採現場親自書面資格審查,完成審查程序者始能參加複試。
(一)時間及地點:114年5月12日(一)下午1時至1時30分,於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辦理報到及資格審查,逾時不予受理。
(二)複試報名費及繳費方式:新臺幣500元,報到時現場繳費,經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三)複試當日報到資格審查時,請應試人員攜帶「貼有大頭照之應試證」並繳交下列資料及影本,請自行以A4紙張影印依序排列成冊,並以迴紋針於左上角固定,正本驗畢發還,如有偽造或不實者,自負法律責任:
1.報名表,請登入本校教師甄選專區自行列印(請務必親自簽名及黏貼2吋照片)
2.切結書(請務必親自簽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附表欄內)。
4.合格教師證書或報名資格條件一(二)至(四)所列之證明文件。
5.大學以上(含大學)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證件報考者,請依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第 4 點規定繳交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之歷年成績證明及國外學歷證件之中文譯本。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7.身心障礙身分考生,如需提供考場服務者,請填寫「身心障礙應試人服務申請表」於報名截止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t400@gapp.ylsh.ilc.edu.tw 信箱,並請電話確認,惟實際服務方式須視個別情形審核通過後提供。
三、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初試:114年5月4日(日)。試場配置及座位,於前1日公告本校網頁,請自行查閱。「筆試」於當日上午10時舉行,請應試人員攜帶「貼有大頭照之應試證」及「身分證」於當日上午9時50分前進入試場,考試開始後逾15分鐘不得入場。如各科初試報名人數未達參加複試人數(國文科8名、家政科8名),則不辦理初試,直接公告辦理複試,初試報名費轉為複試報名費,不再另行收費。
(二)複試:114年5月12日(一),下午1時30分起,於會場進行複試相關說明及抽籤。
(三)甄選地點:本校指定之場地;複試時「試教」、「口試」交叉實施,請注意時間及地點,準時應試。
四、正取人員於114年5月21日(三)上午8時至下午4時親赴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及應聘。逾時未報到且無不可抗力之原因,或未繳交上述文件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其缺額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說明事項
一、列印「應試證」:完成線上登錄報名及繳費,並經本校審核完成者,請於114年4月29日(二)上午9時起自行登入本校教師甄選網站列印,始完成線上初試報名手續,進入複試人員應試證續用。如無法列印應試證,請電洽本校人事室電話03-9324153分機400、411。
二、成績公告及複查:
(一)查詢時間:請自行於本校教師甄選報名系統查詢,不另個別通知。
1.初試:114年5月5日(一)下午6時前開放。
2.複試:114年5月13日(二)下午6時前開放。
(二)複查時間:
1.初試:114年5月6日(二)上午8時至10時。
2.複試:114年5月14日(三)上午8時至10時。
(三)申請成績複查,請填妥「複查成績申請書」,持應試證及國民身分證、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及複查費新臺幣100元整,親自向本校人事室提出申請,並以一次為限,逾期不予受理;本校於受理申請後隨即查核,並以書面通知複查結果。申請成績複查,不得要求重新評閱、申請閱覽、複製試卷或提供申論式試題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甄選委員、命題委員、閱卷委員、口試委員、試教委員或實作委員之姓名及有關資料。複查項目僅限應試人申請部分,未申請部分,概不複查。逾複查期限,不予受理。
三、甄選結果(正、備取人員名單)公告:114年5月16日(五)下午6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不另個別通知。
四、申訴專線,請洽人事室-->;電話:03-9324154#400;地址:宜蘭市復興路三段8號